为了落实辽宁省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各托幼园所的安全、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了解各托幼园所安全工作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各托幼园所安全隐患和防控工作漏洞,及时纠正问题,消除隐患,切实将安全工作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检查范围
全区214所托幼园所。
三、组织安排
由区教育局学前科、各网片片长、骨干园长联合组成十七个检查小组,对全区托幼园所进行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的普查。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工作
1.安全机构与制度。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分工负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
2.人员要求。各个岗位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现有教职工和从业人员符合有关资格要求,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
3.园舍安全。幼儿园的建筑、设备、环境符合有关要求;楼梯、走廊、护栏、玩教具符合安全要求;各种通道安全、畅通,照明设备处于正常状态,有液化气(煤气)报警装置。
4.消防安全。幼儿园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畅通,有疏散指示标志,有应急照明设施并能正常使用;消火栓要能正常使用,按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配备足够的、有效的灭火器;无违章用火、用电现象;有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逃生演练。
5.卫生安全。幼儿园具备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各项管理符合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晨检制度、消毒制度;有防范突发流行病和传染病的措施;所有幼儿、在园工作人员定期进行体检。
6.幼儿园门卫管理。幼儿园有严格的门卫管理制度,有保安人员值班、巡视制度并严格执行;幼儿园要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出入人员登记制度。
7.大型活动安全。幼儿园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活动前进行安全事故教育;有防止大型活动安全事故的有效措施和应急预案。
8.园车安全。幼儿园执行“甘井子区园车管理要求”,无合法营运手续不得自行购置车辆接送孩子;租用的娃娃车必须是公交企业、有资质的旅游公司的车辆,要签订租用合同;大型活动用车要经教育局、交警大队审批,租赁双方签定合同后方可使用;拉载幼儿车辆要做到不超载,幼儿园要与幼儿家长签定乘车安全合同。
9.幼儿园周边安全。幼儿园周边治安良好,无交通安全隐患。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
1.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三检工作分工明确,记录认真及时;患病的幼儿有跟踪回访记录。
3.消毒工作及时到位,记录认真;有通风、洗手及户外活动记录。
4.园内外卫生良好,无死角。
5.食堂账目清楚,卫生好,营养配餐,按规定留样。
6.定期进行卫生宣传培训工作,有记录。
7.按规定进行人员配备。
8.预防传染病的各项物品、药品充足,按规定投放。
9.专项资料档案整理规范。
四、时间安排
各托幼园所按要求先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前科将于3月22日起对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和传染病的防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甘井子区教育局学前科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