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原校长张书海案件剖析
路是由“足”和“各”组成的,它意味深远。在人生的道路上预示着人要靠自己的双脚走出各自的人生之路。有的人在变革中大展宏图,走向崇高;有的人在变革中为非作歹,跌进深渊;有的人为人民创造辉煌,手捧奖励鲜花;有的人为私利而违法犯罪,身上戴着沉重的镣铐。琉璃庙中心小学原校长张书海,选择的就是一条为私利而违法犯罪的自我毁灭之路。
2001年11月7日,张书海被怀柔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仅仅6页的判决书虽然不长,但却记载了张书海在担任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为私利而不择手段的丑恶行径。
经查,张书海自1998年8月至2000年8月任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虚报,冒领等手段,先后私开虚假发票12张,总金额42624元,将其中34000元学校公款据为己有;2000年8月,又将应由个人支付的汽车驾驶培训费1950元在学校报销,将公款占为己有,合计贪污公款35950元。虽然,张书海与大的贪污罪犯相比,数目不大,但手段恶劣,影响极坏,在这35950元的背后,隐藏着令人警省的蜕变过程。
一个山区“小校长”
1996年10月,原崎峰茶乡中心小学调来了一个年轻校长,大家背后都称他为“小校长”,这个人就是刚刚走上领导岗位的张书海。1964年9月,张书海出生在怀柔宝山寺乡对石村一个普通人家,父母在家务农,尽管家庭不富裕,但父母省吃俭用供他读到师范毕业。1985年7月他被分配到碾子乡新房小学任教,在山区工作4年,让他领悟了山区教育工作的艰苦,又一次饱尝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使他产生了一种奋发向上的决心。
1998年7月因工作需要,他从山区调到平原工作,在原北宅乡中心小学一干就是7年。这几年他积极上进,无论干什么工作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由此得到领导和同事们的认可。由于在北宅中心小学出色的工作,张书海很快担任了教导主任职务,为以后走上校长领导岗位打下了基础。
1996年10月,32岁的张书海被任命为原崎峰茶乡中心小学校长,成为当时怀柔县教育系统中最年轻的校长,在同龄同事中堪称是佼佼者。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张书海也确实点了令人信服的“三把火”:一是研究制定了崎峰茶乡中心小学“尽快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发挥中心小学教育示范、教研中心、进修基地三个作用,争取市教育局达标验收”的工作目标和规划;二是组织实施中心小学建设规划,努力创造山区小学教育特色;三是制定崎峰茶乡中心小学建设的各项具体计划和措施,带领教职工开创新的工作局面。这三把火让老师们大为赞赏。1998年8月合乡并镇,由于张书海工作业绩较为突出,继续担任了合并后的琉璃庙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这使张书海管理的范围扩大,权力增加,张书海为此感到十分得意。
通观张书海的历史,他不仅有努力向上、勤恳工作、朴实诚信的昨天,也有随着环境的改变,失去自我,放纵自我,思想逐渐发生蜕变的昨天。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对于共产党人而言,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是精神支柱,如果放松世界观的改造,精神支柱一旦坍塌,必然走上邪路。这是党内腐败分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所具有的共同特征。
“我是校长,我说了算”
张书海担任校长时,正是北京市中小学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实验阶段,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局和北京市教育工会联合制定了《北京市中小学党组织工作意见》、《北京市中小学校长工作意见》和《北京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这三个意见把中小学内部领导体制的有关问题讲得非常具体详细。然而,张书海对“校长负责制”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一讲话、一办事就片面夸大行政领导的作用,他有句口头禅:“我是一把手,我说了算”,这充分反映了一个年轻干部骄傲自大的心态,那么在这种心态作用下,他又是怎样开始实施“他的所谓校长负责制”呢?
第一招儿:用“大棒子”吓人。1998年两个乡合并成一个镇后,老师人数明显增多,干部老师呈超编状态,然而张书海把干部老师的岗位聘任看作是运用校长权力的大好时机。在聘任动员会上他大讲特讲学校的聘任形势是如何如何的严峻,话题一转又大讲“现在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是上岗还是没岗校长说了算”,张书海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1998年10月张书海未征求学校党支部的意见,私自提拔和自己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某教师为校长助理。为了花钱方便,聘任了没有会计资格的老师管理财务,在张书海眼里“我是校长,我说了算”,什么聘任原则、聘任程序、聘任方案,都被放在了一边,老师们是敢怒不敢言,张书海的聘任“高招”着实让教师出了一身冷汗。
第二招儿:财务开支必须听我的。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具有财务经费的管理权是正确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校长不接受财务监督。张书海在财务管理上采用“打白条”、“自开支”、“一支笔”、“全额报”办法,达到“我说了算的”目的。
“打白条”,就是校长从会计室借现金,用一张白条抵押,待有正式票据后充顶白条。
“自开支”,就是自己打借条,自己开支,在张书海的皮包里,几千元钱的现金是常事,花时一拉真方便,公款开支不用算计。
“一支笔”,就是学校的开支全由张书海一人签字才可下帐报销,别人花钱他签字,自己花钱还是他签字,就在这一支笔下学校亏损32万。
“全额报销”,就是票据不论开的什么,数额大小全部下帐报销。在琉璃庙中心小学的财务票据中,甚至没有时间、没有收款内容、没有付款单位的“三无收据”全部下帐报销。
经查阅怀柔县教育局审计科《关于琉璃庙中心小学财务情况审计报告》,1998年至2000年8月琉璃庙乡中心小学的财务情况审计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①白条入帐163张,合款67934.95元;②无付款单位,无日期,无内容或摘要简单不规范60张,合款39451.80元;③1999年21346.10元的学生困难补助和住宿生伙食补助款,没有专款专用,用于学校其它开支;④招待费159042.10元。
张书海的财务管理“四步法”,使琉璃庙小学财务管理严重失控,开支无计划,管理无制度。可以说,在张书海的校长“权力”得到充分运用的同时,他也踏上了违法犯罪的邪路。
从“吃”开始堕落
张书海在合乡并镇后的两年时间里怎么这么快的就变了呢?追根溯源,还是从“吃”开始的。
在张书海出事之后,纪检人员对琉璃庙中心小学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的招待费开支做了一次统计,短短的两年时间竟达159042.10元,共开支499笔。其中:饭费376笔,开支107317元;烟酒茶97笔,开支18470元;食品54笔,开支17638元;饮料24笔,开支3549元;干鲜果品24笔,开支1835元,礼品14笔,开支12068元。
在招待费开支中,饭费是最大的一笔开支,其中票据数额500元以下开支330笔;500元至1000元票据33笔;1000元至2000元饭费票据6笔,2000元至3000元票据4笔;3000元至4000元票据2笔,4000元以上票据4笔。从这一笔笔大额饭单中,不难看出张书海吃喝公款、挥霍公款的行为已经到了不可控制的地步。
有人算了一笔帐:仅招待费这项开支数额可购买一辆普通型桑塔纳轿车,人们不禁要问:一个山区农村的小学校长,为何招待费这么高?用张书海自己的话说“有钱不花,死了白搭”,于是,他为了“吃”,学校的钱该花的花,不该花的也花,并且什么钱都敢花。
让我们听一听张书海在交待问题时是怎样回忆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养成了好吃好喝的习惯,只要学校来人就一定到饭店、酒家去,每次吃饭少则一、二百,多则五、六百,吃完饭后全部记帐,然后由我签字。从1998年9月至2000年8月,两年下来,光吃饭我就花掉了十几万元,几家饭店的老板整天追着我要帐,后来没办法,就用别的钱顶着花。”
“成由节俭败由奢”,“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张书海正是因为贪图享受、盲目攀比和小节无害的心理使他渐渐放松自我约束,认为吃喝玩乐是人生活的目的,这年头不捞点占点那是傻子,导致越陷越深,难以自拔,一步步地走向毁灭。
邪欲导致自毁
人们大凡都有追求和获取金钱的欲望,但是如果在邪欲的驱使下不择手段地去追求金钱,那么他最终必将被这欲海淹没,得到的只能是难以咽下的苦果,张书海就是这样的结果。
张书海在审查笔录中是这样说的:“我平常为学校办事的各种开支,都是先由学校打借条借出现金,办完事再把积攒下的许多票据一块签字报销。后来,我开始用公款办我个人的私事,没钱还就向学校打借条,再用虚开假发票报销顶帐的办法来平我的借款”。正是由于私欲难填,当公用经费被花光时,他又把贪婪的手伸向上级拨给琉璃庙镇中心小学学生的困难补助和住宿生补助款,挪作他用21346.10元,还将学生用于购买课本用的书款花光,来弥补学校财务亏空。
张书海交代了其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丑恶行径:“我用公款办的私事是:第一,1998年8月自己购买现在的住宅,从单位借8000元现金用于购房,没打借条,无任何手续。第二,因与学校的一个女老师有不正当两性关系被其丈夫捉住,要求‘补偿’2万元,打借条从学校分两次拿出2万元。第三,2000年8月我从学校提出现金1万元,用其中的4000元给了会计抵顶借出的公款,其余的用于我自己个人的日常开支了。第四,2000年8月,我还在学校报销了我个人学汽车驾驶的培训费1950元。”
“为了堵上亏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