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社区教育> 制度与管理
讲师团成员讲课要求
发布日期:2009-05-22

1、讲师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社区学校的要求,免费讲课,车费方面社区居民序列的讲师,社区及及街道报销,其余自理。

2、讲师每次讲课要有讲义,并提供给社区存档,课后要填写讲师团成员讲课记录,并由社区专干签字确认。

3、讲师不得收取社区讲课费及社区请吃,区社区教育办公室每年对讲师团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版权所有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信息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纬路9号
E-mail:master@ganedu.net
许可证号:辽ICP备08001673号
访问流量:649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