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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井子区教育系统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办理程序
发布日期:2009-05-22

1.职工单位领导小组初审、公示。

2.教育局房改办审核原件、计算补贴金额。

3.职工上交补贴材料复印件、购房原件、工资账号。

4.区政府房改办审查。

5.市政府房改办审批。

6.补贴资金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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