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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井子区中小学校第三轮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21

 

                      甘督学发[2007]1

 

各中小学:

现将《甘井子区中小学校第三轮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一日


甘井子区中小学校第三轮

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重点工作

 

为了进一步巩固“双高普九”工作成果,切实提高全区教育整体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加速实现区域教育现代化,区政府督学室将对各中小学校深入开展第三轮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重点工作如下:

一、          规范办学,均衡发展

以《甘井子区“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甘政发[1998]70号)为根本,从“办学方向、队伍建设、德育管理、教学管理、艺术教育、办学设施管理”等方面开展基础性评价,促进全区中小学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均衡发展。

二、          整体推动,特色发展

以《关于对甘井子区A级中小学实施发展性评估的通知》(甘督学发[2004]1号)为依据,逐年扩大发展性评价学校的数量,从“办学理念、发展策略与举措、办学特色”等方面督导3A级学校不断提升办学品位,整体推动全区中小学校特色发展。

三、          夯实基础,持续发展

以《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甘委发[2006]6号)为指导,把干部、教师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地位,将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基础工程,通过深入督导以校为本的各类培训,加强师德建设,不断提升干部、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促进学校持续发展。

四、          巩固成果,内涵发展

以《辽宁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双高水平”评估标准》(辽教发[2003]113号)为准绳,巩固“双高普九”成果。通过先进的办学理念,引领全体教师不断转变教学方式,深化新课程改革,构建学校文化;充分利用已有的教育设施,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办好现代化教育,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主题词:中小学校   督导评估   重点工作   通知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督学室      2007年3月1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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