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发【1998】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南关岭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事业单位:
《甘井子区“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业经区政府第十四届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区政府督学室。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八日
甘井子区“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关于《普通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指导纲要》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甘井子区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监督、检查、指导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遵循教育规律,深化教育改革,优化学校管理,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社会用正确标准科学评价学校办学水平,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
二、督导评估原则
(一)方向性原则
突出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基本内容的评价目标和评价标准,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导向、调控功能,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区教育工作者办学思想、办学行为,加大教改力度,引导教育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由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转变到以实施素质教育科学评价学校。
(二)整体性原则
《甘井子区普通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依据中小学校承担的职责和任务,采取了4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57个要素,构成了评估体系。工作中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学校依法办学;教研部门按照素质教育要求培训队伍,进行教学业务指导,督导部门依法督导、评估、反馈。
(三)主体性原则
在学校评估过程中,重视和强调被评估者的主体地位和自我评估作用,强化学校自省自律、自我调控、自我完善、正确评估自己的自我管理能力,强调自我评估与督导评估相结合,以自我评估为基础,使受评者变被动受评为主动参评。
(四)科学性原则
评估体系力求全面,突出重点,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简便易行。评估过程中,边评估边指导,坚持软件督导评估与硬件督导评估相结合,强化督导评估软件的力度;坚持过程督导评估与终结督导评估相结合,强化过程督导评估的力度;坚持集中督导评估与随机督导评估相结合,强化随机督导评估的力度。定性与定量有机结合,科学性与可行性有机结合,保证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五)客观性原则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评估要看基础,重发展,既有横向评估,也有纵向评估。横向评估,以上学年学校的评估等级为基础,分档次评估,优者晋级,差者降级。纵向以上学年等级评估的结果为基础,看各类指标要素综合发展情况,在横向与纵向评估比较中,以纵向发展为主。
二、评估工作程序
评估工作程序分为自我评估工作程序与督导评估工作程序。
(一) 自我评估工作程序
1. 准备阶段
(1)学校建立自评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教师代表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主持自评工作。
(2)指定专干负责统计,汇集自评材料,管理自评档案。
(3) 自评小组制定自评工作计划,专项自评组结合本部门做好专项自评工作安排。
(4)自评小组动员全校教职工明确自评目的、意义。同时学习《评估方案》,研究自评方法,实施步骤,公布学校自评计划。
(5)编制自评所需调查提纲问卷,测试题,统计表等。
2.自我评估阶段
(1)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学前,自评小组对照《评估方案》进行自评,在分析、判断各项指标和要素基础上,为本学期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学校申报参评等级。
(2)各专题小组结合本部门职责和日常工作,对所负责的指标和要素,及时收集信息,及时反馈调节,及时改进工作,并记录结果,积累自评资料。
(3)每学年第一学期末结合学校工作总结,专题小组进行小结,自评组归纳、分析、判断,提出形成自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采取调控矫正措施,为下一学期计划提供依据。并印证或调整申报参评等级。
(4)每学年末结合工作总结,进行终结性自我评估,各专题组对所负责的指标及要素采取多种方法,全面收集信息、资料,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分,填写专题自评量表,最后确定自己学校的等级。
(5)自评小组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各专题组的自评量表,实事求是,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找准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学校自评工作总结会,将最后确定的等级与自评报告上报区政府督学室。
(二)督导评估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
区政府成立甘井子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依据《甘井子区普通中小学校评估标准》,制定工作方案。
(1)由区政府督学室牵头,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进修学校组成以专兼职督导人员为主体,各有关部门参加的督导评估队伍。
(2)培训评估人员。组织评估人员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评估方案》,使评估人员全面了解被评估学校办学条件、管理水平、教育质量,认真审阅、分析学校自评报告,研究并掌握自评量表及其他有关工具的操作方法,为上评做好准备。
(3)制定评估所需专项汇报提纲、各类人员座谈会提纲、审阅资料明细、调查问卷、学生群体素质测试题、评估量表等。
2.评估措施
(1)学校评估工作以政府授权组建的督导队伍专职督评与责任部门协助的兼职督评相结合,以专职督评为主;随机督评与终结督评相结合,以随机督评为主。
(2)要充分发挥随机督评的灵活性、迅捷性,有针对性地进行随机抽查,敦促、指导学校达标;对一票否决指标项目进行随机督查,并随时反馈和通报督查情况,载入评估档案,以利教育行政部门与业务研究部门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以利学校改正,使评估工作动态、健康、有序地开展,使学校走上依法治教、科学管理轨道。
(3)要强化专职督评的权威性。终结评估应在对学校自评情况与随机督查情况进行对照、分析后进行;根据随机督查、终结评估情况进行汇总、综合分析,最后评定出学校等级,并交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
(三)评估工作的时间安排
1.自评工作时间安排
每年7月末前,学校要完成自评工作,并将自评工作与申报等级报告报送区政府督学室;
2.督导评估工作时间安排
(1)每年的8月底前,督导评估工作办公室完成终评工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工作;
(2)新学年初,由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督导评估报告及评定学校等级的结果。
(四)组织领导、参评对象、等级与表奖
1.区政府成立甘井子区中小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增海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周明胜 区教委主任
刘业品 区政府督学室副主任
成 员:吕传德 区教委副主任
乔淑苓 区教委党委副书记
冯国琦 区教委副主任
陈凤仁 区教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主任刘业品(兼)。成员由区政府督学室、区教委及教师进修学校的有关人员组成。
2.参评对象
(1)区属的城市公办中小学,农村各镇、南关岭街道的初中与中心小学,各镇、南关岭街道教委组织自评基础上按比例要求推荐的村办小学。
(2)每学年度的评估工作均以上一学年度评估的同等级学校间进行横向比较,再结合本学年度考核的情况与上个学年度考核情况进行纵向比较,视其提高进步幅度最后划定其等级,决定其升降。
(3)根据评估结果,将学校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甘井子区A级学校、甘井子区B级学校、甘井子区C级学校。
(4)C级以上学校及校长,区政府将按等级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5)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A级的学校,区政府授予“示范学校”荣誉称号及牌匾;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B级以上的学校,区政府授予“规范化学校”荣誉称号及牌匾;对连续三年被评定为C级以上的学校,区政府授予“标准化学校”荣誉称号及牌匾。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