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即将开始
根据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精神,我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科目设置
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理综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考试内容含地理、历史、政治三个科目,理科综合考试内容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各为300分,四科满分为750分。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可以报名。
2、单人户口考生的户籍、学籍时间要求
①、我省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参加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在辽宁省的户籍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为一年以上,高中学籍为三年;
②、往届毕业生辽宁省户籍若在三年以内,还须具备辽宁省高中毕业证书;
③、现役军人子女以及特殊情况的考生,在辽宁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户籍、学籍未达到规定时限要求的,须经市招生办审核,报省招考办审批。
3、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报名。
4、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后发给考生准考证或同意报考证明,明确考试科目,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市县招办审查合格后,方能接受报考。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含15周岁)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5、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生);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9年9月1日后生);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高中学校和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时间
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5日至10日
其它考生报名时间为:2008年月12月11日至19日。
五、报名办法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大连市户口(包括七区、三市、一县)的考生可在大连市报名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1、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2、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同区招生办联系,区招生办电话见后面。
3、经教育厅批准在辽宁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必须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报名参加考试。
3、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的子女以及我省、市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4、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必要的证明材料
⑴、学历证件:应届高中毕业生应持高中学籍证明(须注明考生在校的学籍注册时间),往届生和其他考生应持相应的学历(力)证件。
⑵、户籍证件:《居民身份证》(年龄在16周岁以下未发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和户口本(农村考生无户口本者应持乡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
5、因报名同时要进行考生肖像信息采集(以后所有的表格均用计算机打印照片),要求社会考生本人一定要亲自到区招生办报名。
6、考生报名时均须签写《2009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本人符合高考报名条件、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自觉遵守高考各项规定,报名结束后任何信息不再改动。
7、艺术类考生,报名后须领取《2009年辽宁省艺术类考生专业加试证》(考生要保管好此证),考生凭此证和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参加艺术类专业加试(加试时间待定)。
8、体育类考生,报名后须领取《2009年辽宁省体育类考生专业加试证》(考生要保管好此证),考生凭此证和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省招考办指定的地点参加体育专项测试(加试时间待定)。
9、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确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
10、考生报名流程为:资格审查??填写报名信息表??计算机手工录入考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相??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进行校对并签名确认。
11、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收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12、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和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
六、报名资格审查办法
近年来,部分省市出现了高考移民现象,社会反响较大,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广大考生利益,遏止高考移民现象,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文件,要求做好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实行户籍、学籍双认定的资格审查办法,充分发挥行政监督、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工作中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出现考生凭虚假材料报名的现象。具体审查程序及要求如下:
1、应届高中毕业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学籍卡等资料。往届生资格审查必须审查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等资料。严禁将往届生当作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中在校生报名,严禁“高考移民”。
2、根据上级要求,我市相关部门将成立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3、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而出现有往届生冒充应届生、外省考生在我省报名等情况,要追究有关学校或区市县招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等,如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4、若发现高考报名有弄虚作假和“高考移民”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大连市招生办举报电话:84613729。
五、各区市县招生办及市招生办电话:
中 山:82635860西 岗:83683522 沙河口:84328373
甘井子:86601714 旅 顺:86367773 金 州:87693375
普兰店:83112745瓦房店:85601171 庄 河:89812993
长海县:89882785 开发区:87525668
大连市招办普招部:84613729